日前,共青团江苏省委下发《关于表彰全省“百强千优基层团组织”的决定》,对全省乡镇(街道)团(工)委和各级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、社会组织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团组织以及其他小型分散新兴领域团组织,按照“四有”、“五好”达标创优标准,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,积极创新团的建设和工作方式,探索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的有益经验,涌现出的一批争创措施扎实、工作成效突出、作用发挥明显的先进基层团组织进行表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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