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务部门在检查食盐市场。 盐城市盐务局供图
现代快报讯(记者 陶展)近日,盐城个体商户虞志勇(化名)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,去年12月,他听说中盐皓龙盐化责任有限公司(下称中盐皓龙)在盐城各县招代理商做食盐批发,于是就签了合同,交了50万元盐款。可因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证,他接到当地盐务执法部门通知,只能零售不能批发。“200多吨的盐要卖到猴年马月啊”?于是,虞志勇想要回盐款,但答复是:食盐可以发货,但是钱不退。
“盐业改革并非取消食盐专营,而是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。”盐城市盐务局有关人士表示。律师表示,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依法向中盐皓龙公司主张返还所缴纳的50万元货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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